-
2009-02-27
黄真伊
她是心比天高身为下贱的艺妓,摆脱不了自己的命运,但是一直相信真心,认为人与人之间应有平等与尊重,身份有别,但音乐无贵贱,谁都可以欣赏。她捍卫人的尊严,追求艺术造诣深化,以及对视艺妓为玩物的两班贵族施以无情的嘲弄。她也曾经因初恋的夭折而怀恨世人,甚至因此不惜报复自己的师父,还遭到身边姐妹的白眼,但这终究还是因为她愤恨这世界太无情,而当有人与她真心交流,她又忍不住重新还以诚挚的真心,唤醒她一直被冷酷和仇恨蒙蔽住了的热情。我想最终所有人都在帮她,都是因为被她所信仰的真心打动,被她舞蹈中所传递真情而感染吧。虽然很多评论将此剧与《大长今》相比,但我个人觉得它更像《金枝欲孽》。有勾心斗角,但没有一个人是真正意义上的反面角色。我最为尊敬的人物是师父白舞。师父白舞扼杀了黄真伊的初恋,是因为她知道身为艺妓,没有拥有爱情的权利,她也知道如果让黄真伊放弃才艺去追随爱情,对这么一个有才华的艺人来说是多么可惜,而且现实和生活的压力更会让她怀念修炼才艺的生活。她甚至可以狠心到看着小艺妓在盘花草(即初夜)的前夜戴上心上人送的发带自缢身亡之后,冷冷地说“把尸体丢出去”。在她眼里,才艺永远是第一。而她最后为了救真伊,更是掀翻了贵族的酒桌,搭上了自己的性命。而她临死前则选择穿戴整齐,在悬崖边翩翩起舞,纵身跃下,保持了一位艺人的尊严。而送葬时真伊竟令人惊异地以盛装表演呈才舞,一腔情与恨,化为对师父的刻骨内疚和敬意,看得我哭得头晕。这个角色,让我想起《梅兰芳》中的十三燕,一个观众没有,只剩下砸场子之后的烂摊子,他也还依然坚持唱完了那出戏。梅兰芳没来得及卸妆就匆匆来看他,他第一句话竟然是“留神把戏里的人物弄脏了。”将自己毕生心血奉献的艺术看得如此尊贵而神圣。叮嘱梅兰芳要提高戏子的地位,这恰恰是白舞叮嘱给艺妓们的,你们是艺人,不是娼妓。芙蓉这个角色也塑造得很有血肉。她不如黄真伊的天赋,但依靠不懈的努力,舞技也无可挑剔,几与真伊齐名。而真伊天下第一名妓的名头,多少是让她心里不平衡的,总想着要与她比试。而最终的比试输给真伊之后,她也不无遗憾但又口服心服地给了真伊诚心诚意的掌声。虽然一直以来将她视为敌手,不可避免地有着妒忌和伤感,但实际上内心却也一直赞赏和爱护她的才华。最后做了女乐行首,对真伊的评价是“我一生最好的知己,也是我唯一承认过的对手”。另外黄真伊初恋的那个小男孩,长得很幼齿的小正太,非常可爱,性格单纯真心,但又因不得已的苦衷而懦弱,也是一个塑造得很出彩的角色。其他即使是一个个小角色,故事都讲得很完整,人物都塑造得很饱满。比较让我觉得很有“教育意义”的是,最后黄真伊为了提升舞技,顿悟到的是,真正的舞蹈是要感动一般人,而不是给那些达官贵族和舞蹈艺人,而且要放下身段,到大自然里到平民的劳动当中,去寻找到真正动人的情感,和老百姓产生共鸣。这一点倒是很像我们接受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教育,文艺要为工农兵服务么……我看到这里一直在想,真正的艺术到底是什么,是要达到这种雅俗共赏的境界才算么?光是雅文化,例如意大利歌剧,或者光是俗文化,像东北二人转,就不到境界么?那像京剧这种,当年的俗文化,现在又成了雅文化的,又该如何看呢?不过当我看到黄真伊在竞演的时候穿着粗布衣裳,不加修饰,不要伴奏就开始跳舞,而跳了一会儿所有乐官竟能跟着她的舞步自发地感受到她的节奏韵律而为之伴奏时,我眼圈又红了。电视剧的结尾,当我看到真伊在市集上与所有平民百姓一起载歌载舞,要将舞蹈化解所有人的悲伤痛苦,给所有人带来幸福和快乐的感觉的时候,我禁不住又掉了泪。正如她的师父白舞所说,对艺妓来说最重要的,是痛苦。剧集里每一个艺妓的生命里都写满了不幸,而真伊能够将自己的痛苦和当初对世界的愤恨化解,糅合进自己的爱情,最终变成对世人的博爱,那又是怎样的一种胸怀呢。 -
2009-02-07
去年于司马台长城
-
2009-01-23
吃
最近新看《雅舍谈吃》。我以为文人嘛,又缀上个雅字,吃的东西也当极精巧细腻风雅的,谁知满篇看到的都是炒二冬爆双脆爆肚灌肠葱油饼,都是我早已见怪不怪的北京小吃。当然也有少数写了什么干贝鲍鱼之类,我这等贫下中农也没有共同语言。看来跟我好的不是一杯茶,嗯。
回想自己在北京求学多年,因为自己是喜欢精细小点心的南方人,看不惯北方小吃那一塌糊涂的劲儿,再加上本来不爱吃下水,什么卤煮爆肚竟都没敢尝试一下。但倒是有一回当导游带团跟着几个老外吃了一回豌豆黄麻豆腐芥末墩儿,还配着焦圈喝过豆汁儿,除了炸酱面,其他样样着实不敢恭维,各种都小心地拿筷子沾了沾,送到口中,就龇牙咧嘴拧眉头了,倒惹得外国友人笑话我连本国的食物也吃不惯。只是如今离开北京,再读起这些熟悉的食物的名称,倒有些惋惜当时起码也该感受下老北京的风味啊。
当然书中也并不全说的是北京的小吃,也有说到北平某某楼或者某某斋,是扬州菜或川菜或鲁菜等等。印象比较深刻的是说到汤包。我一贯是不爱吃包子馒头啥的,以前在学校早饭就喜欢喝一碗粥。(这倒和梁实秋恰好相反,莫非这就是南北差异?)但汤包却是大爱。汤包难得找到好吃的,皮要薄,又要能兜住汤。而大多数的汤包汤都太少,或者要不就是皮太厚,咬了不见几滴汁水,干巴巴地惹人失望。要不就是轻轻一夹就破了,眼睁睁地看见诱人的汤汁流得我心痛不已。大饭店里当然应该会有好吃的汤包卖,但我总固执地认为,那仿佛拙朴清纯的村姑在鸡尾酒会上出现,颇显得尴尬。这种平民小吃也必须在街头巷尾买了,坐在脏兮兮的小马路前搭起的临时摊位前,才能吃得热气腾腾有滋有味儿。
前段时间偶然惊喜地发现公司附近小巷深处的一家早点铺做的汤包不错。蒸笼一打开,蒸气缭绕中看见个个玲珑小巧的包子,脸上带着跟花儿似的褶子,卧在铺了一层松针上面。筷子轻轻夹起包子上的褶子,兜着汤的肚子就忽然一坠,颤颤悠悠地跟着筷子起来了,正是梁实秋写的那样,像被婴儿吮瘪了的乳房。有时候沾着松针了,就小心翼翼地扯,生怕扯破了汤又流没了。放到盘子里,一松筷子,兜着汤的肚子就塌在盘子上,褶子也塌着,还微微地晃悠。看着这副皮薄汁儿多的样子我就忍不住先咽了口口水。轻轻咬开小小一个口,把肉汤先细细地啜干净,再把包子吃了。这么精致的点心,自然得有这样小心谨慎细致的吃法,不然要不喝不着汤,要不被汤烫着。而在北方讲究的是大口喝酒大块吃肉的豪爽,难怪在北京多年也难觅美味汤包的芳踪。
梁实秋在写到汤包的最后,说他总也想不明白,为啥喝汤要放在包子里喝。我惊讶于他的异想,也四处求解,被一句顶了回来:“那为啥肉也要放在包子里吃呢?”
-
2008-10-15
Jay's New Album
昨晚我又躺床上看电视睡着了,朦胧中听到电脑在播放周杰伦的新歌《稻香》。不知道是因为我半醒了所以听到,还是因为听到所以半醒了过来。忽然在这样半梦半醒之间听到虫鸣鸟叫,好像自己真的在乡间小道上闻者稻香奔跑,看到眼前一片秋季的田野,阳光的照耀下金灿灿的。旋律是新鲜的,虽然之前在网上听过试听版,但毕竟是新歌。但是又那么熟悉,Jay的声音是熟悉的,听了好多年。在这样的睡梦中听来,忽然觉得是一个相识很久的朋友在唱歌给我听,风格是熟悉的,听过去还是可以找到《晴天》等美丽小歌谣的影子,对的,是歌谣,有点像童谣的样子,很清新很纯真很校园。于是我在那么意识模糊的时刻被这首最初我听起来觉得并不出彩的歌谣给感动了,好像在听梦里的飘过来曲子,带我回到丰收季节的大自然,还带我回到我自己也不曾有过的童年。他的声音更让我想起从前,大学里在他的歌里流逝的那些时光。他也是快30的人了,可是我一直觉得他就是个不到高三的高中生,或者是还不到大四的大学生,是个长不大的大男孩。一直觉得他的歌,就是给那些小孩子听的。而为什么我,还有那么多和我一样的大龄男女青年都还在听,还喜欢听呢。也许是因为真的可以从里面听到曾经的纯真和校园吧。周杰伦童鞋总是一副很“diao”的样子(我是淑女不说脏话),一副不知天高地厚的自负,安在一个快30的人身上,总显得幼稚。可是这点幼稚都让人觉得他还纯真,总之我对他这一点是又非常鄙视又觉得还着实挺可爱的。时不时蹦出来的一点冷幽默,时不时小小炫耀的钢琴技巧,时不时得意地秀一下拿手的小魔术,这都人觉得这个看似沉闷的小孩,其实很有意思。在歌曲里面写到要《听妈妈的话》,或者像这首《稻香》里面说的,“珍惜一切就算没有拥有”,更是在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往好的方面去影响小孩子,让人觉得这个长不大的小孩也蛮董事,也很有责任感。记得大学有一阵子是天天听他歌的,而且觉得每一首都很耐听的。后来出的专辑我慢慢听得少了,到现在有些歌虽然听过好几遍但依然叫不上名字。不过还是很好听,但好像这次在睡梦中听《稻香》的感动,是很多很多很多年都没有过的。听了很让人想念无忧无虑的童年。记得高三的时候有一次在上学路上看见一个很小很小的小姑娘骑在她爸爸的脖子上,扎着两个小辫子随着她爸爸的步伐一下一下地跳跃,脸上带着纯真的笑。当时看了后来就大哭一场,大概那时候学习压力很大吧。现在想起来当然不会像那时候情绪那么激烈,但还是让人印象深刻。扯远了……pull me back!可是为什么《稻香》中间要停顿一下呢,每次听都觉额有点突兀的说。撇开这个先不说。歌词也写得很美好。这次的歌词,我认为周杰伦童鞋胜过方文山了。方文山以前的词都不错,不过后来越写越像是词汇和意象的堆砌,前后也没啥逻辑,每一句拿出来都粉有意境,放一起却有些不知所云。这次其他歌我还没仔细听,但似乎没发现方文山又有什么出彩的歌词。反倒是这首《稻香》到歌词,写的清新动人的,还是那句话,很有童谣的感觉。《兰亭序》似乎也没有以前的中国风的曲子好听,不过我想周杰伦童鞋的歌比较耐听的,可能过几天就很稀饭了也不一定。里面夹杂的京剧唱段已经是用过了的小技巧,加在这里没啥新意。记得第一次用是在某年春节晚会上周董唱《龙拳》,忽然加了一句京剧,我被他惊艳的啊!可惜台下坐一群老头子老太太不懂得欣赏这rap的现代与京剧的传统结合的冲撞之美,搞得我们家杰伦在春晚舞台上像个无人喝彩的小丑。《霍元甲》里面再用我已经觉得没有新意,但因为结合得适当,也很有意思。这回,表现平平吧。 -
2008-10-14
花与爱丽丝
两个纯净的女孩子的纯净的友谊。即使喜欢上了同一个男生,两人还会选择相互退让,虽然中间仍然有过情绪的激动和冲突。不过最后结局多好啊,两人还是感情纯净地在一起纯净地大笑。但是我还是更喜欢爱丽丝。她带着点羞涩和傻乎乎的纯真,用纸杯和胶条缠在脚上,却跳起了动人的芭蕾。虽然我也理解花的心思,但可能我还是不喜欢谎言。在豆瓣上看见有人讨论宫本到底喜欢谁,不过我想这个并不重要了。也许对于有些喜欢同一个男生的两个女孩子而言,即使喜欢的男生在心底已经抹得不留痕迹,两人之间却依然难免尴尬甚至敌视。所以重要的是花与爱丽丝的感情还是那么好那么纯净。 -
2008-09-29
Perfume, story of a murder
很早听说这部电影,确切地说最早是听说了这个小说。当时听说的时候觉得“呃,好恶心好变态好恐怖……”,但后来很多人推荐这部电影,今天跟我爹一起坐在家里万年难得一用的客厅里面看DVD看完了……诡异ING...导演的镜头语言真不错,嗅觉该如何用视觉来表现,这恐怕是让导演最头痛也最有发挥余地和创造性的一点。画面的特写和慢镜头的推移,潮湿阴暗的灰色背景中少女光洁如玉的肌肤特写,手中的水果颜色黄得娇艳,削开汁水丰润,配上如幽灵般的飘渺的音乐,似乎真能让人闻到少女身上的幽幽体香和空气中弥漫的水果的微酸,有一种妖邪灵异却唯美的感觉。影片的拍摄手法让他将每个尸体涂抹膏油裹起来再收集保存体香的过程都显得精致细腻,仿佛这过程与凶杀无关,就是艺术创作。直接杀人的镜头几乎没有给过(除了第一次失手),画面绝不血腥,然而主人公空洞的眼神,只在杀人前流露出的凝重和在制作香水中流露出的微微兴奋的专注,已经让人觉得不寒而栗。行刑台下被香水迷昏了头的人们脸上浮现无限幸福的表情,和身边的人在大庭广众之下互相爱抚,这壮观情形想来不可谓不荒诞,可在这影片中却显得流畅自然。此情此景让男猪脚脑海中闪回他初次失手杀人的另一种可能,从而落泪。他拥有了能统治世界的香水,是他的梦想他的迷恋,而这又如何呢,香水所缺的那一种功能,他永远得不到,所以他去往巴黎的路上,画外音就直白地点道:there was only one thing the perfume could not do, it could not turn into a person who could love and be loved like anyone else.嗯,所以呢,有时候我们觉得要为之奋斗为之在所不惜的事情,可能到头来会发现原来自己要的不是这个。花费那么多心血,杀了那么多人换来的一瓶可以统治世界的香水,他真的拥有了以后又怎么样了呢?只是用来用一种更变态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如果早一点知道,可能每个人的命运都会不一样吧。 -
2008-09-22
A Tale of Two Cities
从SCMP出来的时候,天降大雨,我停在写字楼的入口,看着法国梧桐被大雨淋得狼狈,望着乌鲁木齐路和延安西路交界的立交桥,似乎在狭小的街道之中都挤不下了的样子。打了一通去往北京的电话,想象着八车道的大路两旁,白杨树高大挺拔,在秋日的阳光和大风中呼啦作响,那种舒展大气广阔的城市气质,颇具王者的风范。回去的公交车上,惊讶地瞥到了常德公寓,那是张爱玲的故居。和哥哥姐姐们聚会的那个夜晚也下着雨,却并不大,淅淅沥沥的,街边的法国梧桐在雨中浅吟低唱。徐家汇周边的街道也是弯曲而绵延的,以至于我这看惯了六车道八车道的人忽然觉得这里哪里像是国际大都市的繁华地带。浦西这边的上海,依稀还能看出小街小道上,飘过一个撑着油纸伞的姑娘的江南风情,然而上海的城市气质,早已脱去了那些清新淳朴。那姑娘们分明不是丁香花,而是郁金香了。临走那天,又在南京西路上偶然看到“凯司令”。也许并不是真实的凯司令了吧,但离我们很近很近的历史,仿佛可以触摸得到。就好像当年站在北海团城之上看到故宫重重叠叠的宫墙一角,墙外却是公共汽车与行人川流不息。那种感觉,大概就是时空交错吧。最近常常想起当时在BQ实习时的一个加班的夜晚,从杂志社出门时已近深夜。出租车在几乎没什么车的四环上狂奔,车窗大开,吹得我一头乱发跟着群魔乱舞,而车道中间的一路的月季花爬满了篱笆,姹紫嫣红花枝招展,在夜色中的街灯和车灯的照耀下显得这世界繁华又冷清。 -
2008-08-09
Party time!
其实到这份上,中国拿多少金牌一点都不重要了。东道主嘛,把这次闹运会办成了圆满的大会,胜利的大会,就已经很好了。
昨晚先跑去欧阳家看电视,出门的时候大约六点半,大街上的人已经很少了,三三两两的在空旷的大街上走着。车道上更是前后看不见几辆车,公共汽车的乘客加起来不到五个,甚至很长一段路上就我一个人,汽车就在宽阔的中间车道中飞驰,开得呼呼生风,nnd,啥时候在北京坐公交车这么爽过啊!不到一小时就到了欧阳家,真是迅猛。
小歇了一会儿开幕式就开始了。前面的击缶倒数把我们都震得目瞪口呆,太帅了。中轴线的焰火大脚印一路从南向北放过来的时候,我们很幸运地在欧阳家窗口看见远处一簇接一簇的焰火腾空而起。当然还是没有电视里面航拍的壮观,因为离得远,感觉比较小,但是现场感肯定强烈很多了,哇咔咔。
后面小姑娘唱《五星红旗迎风飘扬》的时候还挺感动的,再后面的表演就看得有点审美疲劳了,还没有看完,我们就决定出去看看去,刚好能把运动员入场的时间错过去。路上真是空荡荡的几乎没有人,大概都挤到了鸟巢和天安门了,啥叫万人空巷啊!我们坐车到了东单,下来走到王府井大街,人潮开始汹涌了,不过看过去已经有散场的趋势了。在工美前面有大屏幕,人潮的中心就在这里,手持各国国旗的人在中间呐喊口号,中国加油之类的,还有各种肤色的老外穿着各国球衣的,尤其一片亮黄色的巴西人格外显眼。我旁边是几个澳大利亚人,就喊着“Aussie,Aussie”。很多老外也在手臂上贴中国国旗啥的,很是热闹。我穿着蕾丝小衬衫趿着小高跟在这热情澎湃的气氛中显得好像很不合适,于是就与骆驼和学姐一起速速退出了这合法集会的现场。一路坐车经过长安街,路上人和车都很少,也有戒严的缘故。天安门广场上还有不少人,但也不多,我们在车上看到很多人就坐在广场上,像是乘凉的样子。广场上和天安门两旁的灯倒是都亮起来了,树上也挂着一串串小小的霓虹灯,街上人少,街道显得更加宽阔,夜色中那种狂欢的气氛在夜色深沉的宁静外表下显得很闷骚,哈哈。
回到骆驼家的时候运动员入场式还没有结束。很荣幸地看到了美丽的墨西哥旗手,跳水公主。害得我昨晚做梦还梦到她,不过很奇怪是梦到她老跳不进水里,总撞到跳台上或者泳池旁边,但也并不受伤,就又回到跳台上跳,可还是会撞上。另外是看到英俊高贵得一塌糊涂的摩洛哥旗手,据说“摩洛哥旗手”已经是今天早上百度搜索的热门词汇了。
李宁阿加西点火前在空中的奔跑帅得一塌糊涂,真是辛苦他了,加一朵小红花。不过点火似乎过于简单了,没有出现我一直很期待的凤凰点火。总的来说开幕式还是很好的,观众总是挑剔的,能说不错就已经很好了。还好没有用大红灯笼或者扭秧歌啥的,虽然还是能在开幕式中看到很多英雄和黄金甲的痕迹,哈哈。
嗯,于是为期半个月的全世界的盛大Party就开始了。大家多多关注在工体举行的足球比赛啊!
-
2008-07-28
恋爱的犀牛
上周去看了《恋爱的犀牛》,假文艺了一把。今天好不容易坐下来开了电脑想写点观后感的,却发现我想写的骆驼都已经写过了,比如两人在暗夜里的疯狂奔跑,比如那句“你是我阳光味道的衬衫,日复一日的梦想”。看戏的时候没啥太多感觉,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看得投入反而傻掉了,只觉得自己也跟着融入了进去,但却丧失了自己的喜怒哀乐。看着戏剧的高潮,从天而将水幕冲刷着马路的身体,舞台上溅出四射的火花,马路对着蒙着眼睛绑在椅子上的明明大喊“最后的礼物,图拉的心和我”的时候,我只看得痴了。直到灯光全部暗下来,再全部亮起来,演员全部出来鞠躬谢幕的时候,仿佛忽然回魂了似的,眼泪忽然涌出。
我想我不认为这是一个爱情故事,而认为这是一个对“日复一日的梦想”执着追求的故事。马路是偏激的甚至是疯狂的,但是走上追求道路的人不都是被这种可望而不可即的理想而折磨着的么?马路说,“我选择不忘掉”。而很多人选择在情感和现实中间寻找一个平衡点,我想我就是这样的一个胆小鬼。我也曾经在心里有过明明,但是却因为明明对我的折磨而终于选择了忘掉。现在真忘掉得差不多了的时候,我才发现正是因此而让我们大多数的人,都走了一条同样的平淡无奇甚至草草的无聊的人生道路。其实每个人的心里都有马路的一面,只是剧中的马路太极端。现实生活中,谁也不会喜欢极端的马路这样的人,在人群中像一只犀牛,珍贵,但却和人的世界格格不入。也许这就是因为我们庸俗。 然而在戏里我们都从马路身上找到了自己,于是戏里除了马路和明明,生活中其他的一切都是一场闹剧,显得荒诞可笑。
关于爱情的台词,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句。“我不会离开你,也不会让你离开我。”马路说着这句话的时候,就站在离我一米远的舞台上,直直地看着他面前的明明,我清晰地看到他那复杂的眼神。他演得真好。那种带着占有的欲望和复仇的怨毒的爱的眼神,是这出戏留给我最深刻的印象之一。
PS:小剧场看戏就是好啊,看得非常清楚,适合我这种视力水平低下的伪文艺爱好者。演员就在我面前或者我身边表演,眼睁睁地看着他豆大的汗珠子掉下来。看完戏出了剧场,我们看到卸妆后的男主角从我们身后走过去坐地铁。我又贱兮兮地去要了个签名……这出戏之前的版本段奕宏也演过男主角,估计人家现在出名了也不来演小剧场了。
-
2008-07-05
小城气质
烈日当空,热浪灼人,街道的地面被晒得发烫,空气中弥漫着一丝淡淡的汗液的酸味,路边的浓荫中知了还在不停地聒噪,更让人觉得这夏日热得叫人烦躁不安。这就是南昌的夏季,酷暑难当,整天都被一团湿热的气从头到脚包裹着,每一个毛孔都憋着汗,无法呼吸。不时还能感觉到汗珠顺着身体滚落下来,麻酥酥的痒。夏日解暑,最好的还是一碗冰凉的绿豆汤。一碗下肚,从咽喉一直清凉到胃里,一股凉丝丝的感觉从体内直透到体外,立刻每个毛孔都通透了,向外张开吐出一丝凉气,仿佛都轻喘着“适意啊!”
大约是新近看了《立春》,觉得南昌在十多年前应该就像是王彩玲生活的那座小城。当然现在时代不同,南昌明显还是现代和开放了许多,只是发达仿佛只体现在了消费上。商场门内是高贵而冷清的纪梵希和Burberry,服务生态度冷傲地上下打量着人,判断走过的人看起来像不像买得起奢侈品的消费人群。而门外则是小贩在油烟滚滚中叫卖羊肉串或者油饼,大妈们坐在街边问每一个路人“擦皮鞋啵?”或者“有手机卖啵?”还有衣衫褴褛的小乞丐冷不丁冒出来伸出脏兮兮的小手要钱,不远处横冲直撞的司机们骂骂咧咧的声音就传了过来。
出租车停在亮起红灯的十字路口,一位老太太颤颤巍巍地走过来,穿行在车辆之间,向车窗内张望。回头看见我,便将她手中的白玉兰递过来:“兰花要啵?”
我没想到在现在这样的酷暑还有白玉兰卖。印象中它只在春雨霏霏的时候卖遍南昌市的大街小巷。小小的一朵洁白的花,花瓣嫩嫩的,让人忍不住想轻轻地抚摸,但又好像生怕自己的动作太粗暴把花给弄痛了。用一根铁丝穿在花朵后面,穿成一个小环,女孩子们就将这环儿挂在衣襟前的纽扣上,一整天呼吸中都带着一丝兰花那似有还无的馥郁香甜的味道,融入江南春天湿润的空气中氤氲,更是沁人心脾,教人沉醉。然后看着它过两天就慢慢黄了,干掉了,枯萎了,才恋恋不舍地将它取下来,满心失落与遗憾。而即使是它已经开败了,那香气也依然还在,只是没那么浓烈芬芳,带着一点枯败的清香,反倒教人觉得淡雅而惆怅,还让人生出几分怜春又伤春的心来。关于兰花的这一点点回忆,是我这些年来在大风起兮尘飞扬的北京过春季时,最为怀念的江南风情。
其实南昌的气质很像一个山野里纯朴的村姑,不可避免地带着点粗鄙,没有北京的高贵,没有上海的洋气,没有杭州的精致,没有成都的风情,但是更多的还是那种毫不矫揉造作的姿态,既豪爽而大气,又有山花插遍头的烂漫与纯情。
-
2008-03-31
这个温暖而令人感伤的春天
话说自从老姑抛弃我们去上海以后,我很久米有找到哄趴的感脚。由于最近骆驼西那位与她朝夕相伴的学姐又去了澳洲出差,骆驼西便盛情邀请我周末作陪。想起令我垂涎三尺的大补乌鸡汤,我就勉为其难地答应了。周五晚上,天空飘着细雨,我坐在单位门口的玻璃房里面,灯光昏黄,远远地看见骆驼西撑着一把油纸伞,像丁香一样地,像丁香一样地芬芳,像丁香一样地忧愁,像丁香一般结着愁怨的姑娘,飘然而至,还很深情地说像接女朋友下班,料峭寒意的春夜里因此而有了一丝温暖。(妈呀,我是咋了。)当天晚上在附近吃了我眼红了很久的枸杞黄豆焖猪手,汤的颜色熬得像羊脂玉似的白,入口温润细腻柔滑,骆驼西感慨道,“怎么比我熬的汤还好喝!”周六我们买了乌鸡,晚上就开始炖,骆驼还找出了很多我超爱的茶树菇,还有我听我妈的话买了点干桂圆,都扔了进去。第二天一早起来,一推开卧室的门,就闻到一股乌鸡混合着茶树菇的诱人香气直往鼻子里面钻,那个令人垂涎欲滴,即使是YY一下入口的美味也令人神魂颠倒不能自持啊~~于是中午跑出去买菜准备做饭。我们两个人要喝完一锅汤就很不错了,所以打算再炒个素菜,于是我们就买了一小截藕。回来我说要切成藕丝,不要藕片,得到了骆驼西的首肯,并且她还有那个擦丝的擦子。没想到那玩意儿不太好用,她也不太会用,擦出来的先是沫,后来总算是丝了,也又细又短,总之很不好看。她也没给沥干,直接放一碗里装着。我下锅炒的时候,油也放少了,火又开大了,水又加少了,鸡精又放多了,最后出锅的是一团不成型的半烧焦藕泥,味道也很奇怪。我终于在骆驼西的鼎力支持下做了本年度第一个烂菜。不过还好乌鸡汤还是相当地美味,连骨头都炖得烂烂的,一咬都碎成了泥。汤里混合了茶树菇的香味,既美味又不油腻。骆驼西的手光荣地被烫伤,她这种为了本职工作不怕辛苦不惧牺牲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为了安抚她受伤的小心灵,我只好在她的胁迫下把碗洗了。中饭过后,骆驼一心要去打球。说是打球,但她其实是为了能再一次邂逅她的球场情缘——上周她遇见一位施耐德大叔,别名耐克儿,毕业于全国著名的高等学府清华,传说经常出没于二外球场。虽然我面临着被骆驼抛弃一下午的悲惨命运,但我还是为了她的幸福,毅然决然地做出了牺牲,放手让她去寻找自己的幸福,我则带着满身的疲惫与伤痕转身上了去西单的地铁,在西单挥刀斩去了我的万千烦恼丝,以全新的面貌迎接我明日的朝阳。我剪短了我的发,剪断了牵挂,剪一地伤透我的尴尬……晚上回来在建国门碰头,骆驼不无遗憾地告诉我大叔没去。回家后我们开始做寿司。中午其实已经准备好了做寿司的米饭,并在里面拌好了米醋白糖和芝麻。晚上我们就把菠菜胡萝卜烫了,骆驼摊了个鸡蛋,把黄瓜火腿肠都切成条,然后就开始卷饭。第一个我没卷紧,散了,第二个第三个还行,不过还是做得没有我第一次跟冬瓜老姑在冬瓜家做的漂亮。关键是米醋多了,味道特别怪,而且黄瓜切的条太大了,总之不很成功。骆驼猪还把做得好点儿的都给带走拿去给同事了,剩下我第一批做得剩下的那几个散了的给我做早餐。明天就到四月了。我在算的时候,骆驼说,很痛苦的,我知道这很痛苦的。其实我还好,春天来了,虽然我看到了沙尘暴,但是还是会有草长莺飞的。 -
2008-01-23
辛弃疾《丑奴儿》词的三种翻译版本
在Sun的博客上看到她贴出了辛弃疾的《丑奴儿》词,就是使劲上楼的那篇。忽然想起前段时间还在实习的时候,有一回跟骆驼在网上也讨论这首词来着,不过我们讨论的是这首词的几个英译版本。因为好久都没更新,想更新又怕被骂是水贴,干脆今天写写这个。虽说偶这点英语只是个皮毛,还是斗胆评价一下名家的名作。原词:丑奴儿·书博山道中壁 ·辛弃疾
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首先贴个林语堂的版本吧,在这几个版本的译者里面,他老人家应该是最有名的。In my young days,
I had tasted only gladness.
But loved to mount the top floor,
But loved to mount the top floor,
To write a song pretending sadness.
And now I've tasted sorrow's flavors, bitter and sour,
And can't find a word,
And can't find a word,
But merely say,"What a golden autumn hour !"
个人觉得,这是三个版本里面最不好的。不识愁滋味,怎么能说是“I had only tasted gladness”呢,虽然说翻译中常用的手法就是这样反过来说,但这种反过来说的意思并不对等。而且我觉得gladness用在这里,导致全词忧伤的意境全无。最后一句“golden autumn hour”,感觉好像赞叹金秋时节似的,“天凉”两字带出的那份满腹道不出的愁绪,这里没翻出来,整个扔掉了。据说这个版本附在《吾国与吾民》的卷尾,小女子窃以为这连image都没有,在老外眼里恐怕算不得诗。韵押得好,rhyme scheme符合老外诗歌的风格,abbacddc,是抱韵(enclosing rhyme)。不过我这种读惯了中国诗的人,不是很喜欢抱韵,老觉得最后一句像没押上似的。至于是不是抑扬格啊,几个音步啊,就算不出来了……毕竟是翻译过来的东西,不强求,可是我觉得我这人读诗就喜欢讲求诗的形式,那些不带韵律的在我看来哪叫诗撒,写成散文算了,我看的还舒服点撒,非要搞得自己好文艺的样子做啥子。下面贴的这个版本是位名叫冯世则的老先生翻译的,上网搜索了一下这个人,貌似来头虽然不小,但远及不上林语堂和我将贴的第三个版本的译者。但是这个版本是我和骆驼都最稀饭的,非常非常稀饭!中国古诗词能译到这份上,那是相当的不容易啊,不但是对这首词有深刻的体会,对英文的掌握也得是如何精妙啊!Young I was,and ignorant of the taste of care;Alone I loved to mount the stairs,Alone I loved to mount the stairs,And in new verses my imagined woes declare.Now I’ve learned all the bitterness of life’s care,Never would I hint my despair,Never would I hint my despair,Murmuring instead:Ah autumn,how cool and fair.首先这韵就不说了,反正全押着了,我读着舒服。林在诗中说“pretending sadness”,感觉那时候小孩子写诗故意矫揉造作的,特假那种,不免心生厌恶,但是冯的译文是“imagined woes”,多么贴切多么恰当!感觉我自己还是“文艺儿童”的时候,也曾经这样把自己想得好像整天不是伤春就是悲秋的样子,弄出些病歪歪的句子来玩忧郁,不是故意要“装”出来的,而是大概每个人青春期的时候都会这么来一下。有人评价更喜欢林语堂的译文,说是更简洁流畅,但我觉得语言简单得一点意境都没有了,毕竟英文不像中文,能用非常简单的字句传达深刻的意境,而是讲求精确,每个词都会有细微的感觉不同。比如中文一个“搞”字,放在N多语境当中,英文的译文可都差得远了去了,所以当然要字字推敲,用英文中不同的词语来传达中文一个简单的词所透露出来的意境。拿最后这个版本一起来对比看看:While young, I knew no grief I could bear;
I'd like to go upstair.
I'd like to go upstair
To write new vreses with a false despair.
I know what grief is now that I'm old;
I would not have it told.
I would not have it told,
But only say I'm glad that autumn's cold.这个版本可以说是比较忠实了(林的那个意思都有出入,感觉连忠实都谈不上,所以就不跟它谈意境了),但我为什么更喜欢冯译呢?你看比如翻译到“上楼”,冯用的是mount,而这里简单就是go,一个文雅而一个口语,立见高下。(可以看到林用的也是mount)。“欲说还休”一句,的确难翻,那种藏在心里说不出,不说也罢的感觉,林用的是can't find a word,最后这个版本用的是would not have it told,感觉都不对。找不到词来说自己的感觉,的确是的,但说了又怎么样呢?这种感觉又没出来,也不是说就不想说出来,当然想说,当然想倾诉,可是既找不到词来说,说了也没有用,就堵在心里,那种感觉,这两个版本都没表达出来。还是冯译的never would I hint my despair一句传神,心里那种感觉都不愿意去碰触,已经非常接近原词要表达的意思了,怎么想出来的句子啊!!!最后一句,林译了秋天的“好”,而最后一个版本译出了秋天的“凉”,——其实这个“凉”他还给译成“冷”了,没有那种心里凄凉的感觉了,拔凉拔凉的——只有冯用“cool and fair”把两个意思都完整传递出来了,还把韵给押上了,高啊,实在是高~~
我这只是随口简单地评说一下这三个版本的译文,由于俺英文水平有限,又没有做什么研究,所以可能不能真正领悟到这三个版本其他的长短之处来,只是表面地觉得冯的译文最好。最后,偶要隆重推出最后一篇译文的译者——许渊冲。这个人偶原来也米有听说过,孤陋寡闻得紧啊。上网搜了下他的信息,才发现:许渊冲 1921年出生,江西南昌人,1943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外文系后赴欧留学。回国后在北京等地外国语学院任英文、法文教授,1983年起任北京大学国际文化教授。 许渊冲被称为将中国古典诗词译成英、法韵文的唯一专家。中文专著《文学翻译六十年》提出了中国学派的文学翻译理论,《中国不朽诗三百首》由英国企鹅图书公司出版,英文回忆录《追忆逝水年华》被《纽约时报》评为“融诗情哲理于往事”。其他重要作品还包括《中诗英韵探胜》(英文)、《中国古诗词三百首》(法文)等,翻译了《诗经》、《楚辞》、《李白诗选》、《西厢记》、《红与黑》、《包法利夫人》、《追忆似水年华》等众多名著。俺老乡!俺老乡啊!(为啥冒河南话出来了呢)而且你说他不但英文好,还法文好,还是搞韵文翻译的!哎呀妈呀,杠杠滴,太教人崇拜鸟~~此人跟杨振宁在西南联大是同学,翁帆的硕士论文还是《论许渊冲的诗学翻译思想》。是个带着傲然才气的狂人,正是偶狂饭的那种类型……原来还说南昌人里好像也就出了个刘和珍,给鲁迅爷爷写了一笔就青史留名了。没想到原来出过这么一个大家啊,而且多对我的口啊!唉,不禁我又小小惭愧了一下自己每天浑浑噩噩蹉跎岁月人生。 -
2007-11-30
流浪猫
在楼下看见一只流浪猫。一只黑白交杂的猫,脸尖的,不是我喜欢的那种圆脸猫,长得不咋好看。见我看着它就忽然走到我面前来,在我裤腿上蹭过来蹭过去,绕着我的小腿转了一圈又一圈。身上的毛很温柔地蹭者我的腿,隔着裤子也能隐约感觉到它的体温。寒风吹得我都喘不过气来,尽管太阳很大很耀眼,但却并不温暖。忽然它就在我脚上蜷下来,舒服地趴着,又仰起它的脸,微微闭着眼睛,冲着我“喵~”地叫了一声,声音不大,很惹人怜爱的样子,我一下子心里汹涌起来,想去抱抱它。唉,可是我怕脏,还是很理智地没抱它,连摸都没摸。它又站起来重新绕着我的腿蹭。忽然它抬起后腿,我吓了一跳以为它要尿尿了,咻一下闪开。(唉,分明是狗才那样尿尿,我误会了)它就很受伤的样子看着我,又“喵~”地叫了一声,把身子低了下去,藏在它身后的汽车下面。哎呀呀我多内疚啊,又冲它走过去,可它就躲我了。靠近它几次,它才又重新走到我脚边开始蹭我。跟它玩了好一会儿我才上楼,我走开它也并不跟着,只是不再蹭或者绕圈,懒懒地坐下来,呆呆的样子。其实我跟它一样的,都是在国际台里流浪的猫。 -
2007-11-14
汤唯,王佳芝,郑苹如,以及张爱玲
梁影帝真的是戏精了。虽然说我还为他这么帅的人去演易先生这样一个以形象猥琐的丁默邨为原型的人物而感到不值,(好吧,虽然张爱玲也并没有说易先生猥琐)但原来他真的可以将易先生的多疑和内心的恐惧表现得那么真实。尤其是故事的高潮,一直给人感觉冷漠的他,看着汤唯戴上戒指而露出的一点点笑意,忽然展现出一丝人性的温情,但当汤唯感情战胜了理智,颤抖着说“走吧”的时候,他略怔了一怔,可能都还不到一秒钟,眼神里的温柔立刻变成了惊愕,气愤,恐惧和仇恨,随之夺门而出,疯狂逃窜。这一系列的变化被梁影帝拿捏得如此精准,真让人赞叹。相形之下,王力宏同学还有很长很长很长很长很长……的路要走,至少下次演戏表让大家看笑场了。正题。一直在想,王佳芝去引诱易先生,或者说郑苹如去引诱丁默邨,初衷是什么。有说法称郑苹如是出于“好奇”,并非后来人们所赞叹的爱国心。也是,一个社交名媛,在灯红酒绿的租界里过着不愁吃穿的日子,真的对国家兴亡有切肤之痛么?当然,如果有这切肤之痛,她断然不会在最后的关头放走大汉奸,也断送自己的性命,可是倘若没有这切肤之痛,又如何能够以舍弃自身的清白为代价呢?或者说由于她是社交名媛因而对这些并不看重?但据说她的父亲对她管教也是严格的,但知道女儿与丁交往是有任务在身,也就并不阻拦,因此可见一是家里的教育很传统,二是郑家肯定有积极的爱国心。因此我们应该可以认定,郑苹如确实是出于刺杀汉奸的心理去接近丁的。至于在最后的关头放人,又有谁知道是不是因为她真爱上他了呢。郑家后人是不承认的郑爱上丁的,毕竟郑那么漂亮,丁那么猥琐,还是个汉奸,一件貂皮大衣不至于。其中也只有郑苹如自己知道了(或者自己都不知道是不是爱)。而且又有多少人知道是“放”人呢,或者只是张爱玲一厢情愿的想象。毕竟,胡兰成同学也是个汉奸,而且这故事还是胡兰成讲给她听的。张爱玲在写这小说的时候,写王佳芝对易先生的感情,必然是杂糅了她自己的感情进去的。所以说我相信郑苹如是出于救亡图存而去执行任务的,我也相信郑苹如不爱丁默邨。但是王佳芝,当然张笔下的王佳芝是爱上了易先生,毫无疑问的。因为张爱上了胡兰成。而李安拍出来的汤唯版貌似有些疑问。首先汤唯版是个不甚有钱的学生,郑苹如虽然也是女学生,但是人家背景在那儿,有钱得很。汤唯版的女学生,让人觉得她哪里有阔太太的经历,装起来多少要出破绽的,一个小女生如何骗得多老谋深算的易先生。当然这是个小问题可以忽略不计。可是为什么汤唯版会答应去参加刺杀呢?她是最后一个表示赞同这个行动的人,但为什么后来会有那么大的勇气花那么大的代价投入到这个任务当中来呢?而且真的看不出汤唯版如何爱上易先生。她唱天涯歌女和钻石出现的那一刹那的感动,让人觉得她是爱他,可是是不是做戏呢?可是前面面对易先生的粗暴,她表现得那么痛苦,而且总是对王力宏同学一副幽怨的眼神,所以我总觉得她心里是装着王力宏的,是憎恶易先生的。这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情欲戏删减的关系,因为我也看不出易先生何以要给她买戒指,貌似易先生一直也就是把她当作泄欲的工具而已。不过天涯歌女那个情节可以看到易先生是真心被她感动的。还有就是小说中的王佳芝之所以最后关头下不了手,是因为在看到易先生给她买戒指的时候忽然觉得,这个人是真正爱我的。其实这样并不构成她放走他的理由。她当然是因为爱易先生才放他走,如果易先生爱她她一心还只想着王力宏同学的话,当然不会放走他了。看来说到底还是不能删啊,可是得出这个不能删的结论,是不是正应了张爱玲小说中引用的辜鸿铭的那句话呢?有人开玩笑说删减的戏份容易让人引起误会,女人就是看到钻石才会动心。但是如果不删减,得出那么个结论来,也太那个了一点……汤唯在身份暴露以后,拿出了事先为自己准备好的毒药。这个情节,在小说当中是没有的。可是汤唯并没有像上级所指示的那样吞服毒药。这说明什么?她对他还有期待吗?她以为她最后的选择会让他放她一条生路吗?但是她临死前的平静而幽怨的神情,是不是也说明她其实料到易先生决不会放过她?其实抛开易先生的汉奸身份不谈,他也很可怜的。终日生活在恐惧和怀疑当中,害怕黑暗。终于碰到一个信任的人,到头来居然是情报人员。其实电影中的易先生貌似也并不是完全信任王佳芝的,比如严厉地不让她进他的办公地点等等。影片最后一幕,易先生坐在王佳芝曾经住过的房间里,情绪复杂而激动但是显然竭力克制。其实在那一刻,易先生是不是也和王佳芝一起死了呢?据小拍说,我看完以后就愣在那里缓不过来,她向我屡次招手我都不知道,只对着黑色的慢慢滚动字幕的大银幕傻傻的站着。可能这恰恰是我喜欢的那种电影类型,有历史用来做挂故事的钉子,有情节有跌宕有阴谋有感情,有含蓄细腻而复杂的心理。汤唯的气质很符合我们对那个年代的人的想象,但是她给人感觉很纯很低调,绝不是社交名媛那种类型。以郑苹如那种做封面女郎,经常出入百乐门的习性,可以知道她们不是一类人。但是汤唯的确很符合书中的气质,很符合我们想象中张爱玲的气质。王佳芝,其实并不是郑苹如,她是有着郑苹如的故事,有着张爱玲的心肠,她最后用自我毁灭的方式表达了她的爱情,换回了她所爱的人下的处决令。这是张爱玲对她和胡兰成之间的感情所做的注解吗? -
2007-06-27
霸王别姬
以前不记得是谁说过了,霸王别姬这出戏,实际上应该是姬别霸王。事实确实如此,虽然听上去有点搞笑。一直以来都不大喜欢霸王的扮相,跟我想象中的项羽不是一个模样。京剧中的霸王确实够“霸王”的,看上去就彪悍得像个屠夫,当然从他身上的服饰和气质可以看出是个尊贵的人物,但我还是觉得这打扮,不过是一介匹夫罢了。我想象中的项羽应该是高高瘦瘦气宇轩昂的样子,但好像大部分人都认为他应该虎背熊腰,不然不足以力拔山兮气盖世。不过把项羽想得气宇轩昂,恐怕也高估了他,这个没什么文化也不太瞧得起读书人的人,其实的确就是一个匹夫。大概是他最后的横刀自刎着实让我感到这悲剧英雄在生命最后时分所表现出来的气概和魅力吧,不然他的刚愎自用和优柔寡断,不会让我对他有这么好的印象。也正是因为他往自己脖子上招呼的这一刀,满足了我对浪漫主义英雄形象的幻想。但之所以这种浪漫主义英雄形象能够给人这么深刻的印象,虞姬的形象在旁的衬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在那个男性主宰的社会权力的世界里面,虞姬只是一个点缀般的角色,她没有办法掌控天下的兴亡,却仍然保留着决定自己生命归属的权力。历史中的虞姬是配角,但是在这京剧舞台上的虞姬是主角。在这样一个充满血腥味的环境中以女性角色为主要塑造对象,恐怕更显得悲情和柔情。虞姬为霸王强颜欢笑把酒舞剑,转过身去却捧着疼痛的心口偷偷抹泪。当她优雅而绝望地自刎于前的时候,那番婀娜的歌舞原来是临死之前生命最灿烂的绽放。或者只有舞剑,才能映衬出虞姬掩藏在温柔之中的刚烈性格。项羽的自刎,说得好听是为气节,说得难听是要面子。而虞姬的死,真是惊天地泣鬼神,用这种决绝的方式一方面证明自己的贞烈,又让自己不致成为霸王突围的包袱和累赘。这样的体贴和忠贞,纵观历史恐怕也难找出几个能与之相比的女性吧。……或者是有的,只是她们都被男性编写的沉重而残酷的历史湮没了。霸王别姬,恐怕是中国历史上仅存的那一点点残缺得无比完美的爱情。 -
2007-06-10
称心如意
《称心如意》是杨绛先生的戏剧处女作。杨绛的作品,我只看过一本《我们仨》,写的凄怆而惨烈。钱锺书生前一家三口令人称羡,——我实在是羡慕他们停电的时候还用世界各国语言玩文字游戏的生活插曲,更敬佩两人在文革期间遭到批斗的时候一笑置之的风度——然而杨绛晚景凄凉却令人唏嘘。《称心如意》是杨绛31岁时候的作品,幽默风趣颇有“乃夫”之风。从《称心如意》到《我们仨》,依稀可以感觉到正当盛年的少妇与行至暮年的老人,两种截然不同的精神状态。据说杨绛还是豁达的,因此现在过得安详闲适,这种生活态度也很令人赞叹的,这该是何等的心胸呢。这出戏讲的是上个世纪30年代的故事,一个北平的女学生到上海去投奔亲戚(我一下就想到了老姑),被亲戚们当作皮球踢来踢去,而那几户亲戚的同时也为了继承家财明争暗斗。当然最后结局是“称心如意”的了,纯洁善良的女孩还是得到了亲情和爱情。那群暗藏心机斤斤计较的上海女人的形象通过妙趣横生的情节展示出来,很有意思。演大舅妈和二舅妈的两个女生表现很是出色,一个表面端庄而心有城府,一个心直口快也自私自利。景荪少爷那个角色应该是最有喜剧色彩的了,也表现得非常有意思,夸张的表演和丰富的面部表情,让整个剧场笑声不断。以后这里面说不定要出大腕和名角儿的啊,那会儿我要是个八卦记者还可以在采访的时候说以前看过你们的戏呢。不过那时候我应该混到做八卦编辑了吧。在中戏的小剧场看的这出戏,坐在第二排,感觉非常好。中戏的女生果然都很漂亮,演戏的时候穿着修身的旗袍,显得优雅高贵,个个又都高挑苗条而圆润。我们看了只有羡慕的份儿了。回学校的路上精神亢奋,一路哼唱着谢幕时候放的《玫瑰玫瑰我爱你》,被嘲笑说是刚从旧上海的百乐门回来。 -
2007-06-02
能不忆江南!
京东大峡谷。多次在京郊玩,早已对京郊的所谓“景点”不抱希望,那搁到我们家就是一小土包,大多都是穷山恶水的样子,秃秃的,好容易有几棵树,也是干绿干绿的,不如我们那边的绿得水灵。不过这个地方还行,一路上都有涓涓的溪水呢,还有好几个浅浅的潭。有水的地方景致才有灵气,整个山都显得秀丽了起来。ruler知道以后嘲笑我说,在北方看到水那么激动啊?这个地方让我觉得更惊喜的是树木非常的绿,大概是因为有水的缘故,绿得很水灵的,一点干巴巴的感觉都没有。山里空气清新而又湿润,觉得特别舒服。虽然HPP和我都非常赞同这山水在南方根本算不了什么,但是我们也都非常赞同这里隐约地有了点南方的味道了。江南好,日出山花红似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快回去吧快回去吧。这里待不下去了。 -
2007-05-23
哗变
昨天下了整整一天雨。在北京那是相当~~难得,好像回到了南方,非常亲切呢。冒着雨去看了话剧。我笑说我们可真虔诚啊,好像朝圣者的感觉。《哗变》,人艺的经典剧目,冯远征的主演。他再次把一个带有点神经质的角色表现得非常到位。发作前的气定神闲风度翩翩,发作后的烦躁抓狂,情绪无法控制,都让人觉得他的表演非常有力度。如果说话剧的表演和其他戏剧有什么不同,可能就在于它表演的张性。这种表演方式如果搬上电视可能太做作,然而在剧场里,却刚刚好。话剧的艺术性可能还在于由于舞台的限制,只能将时空压缩。要在短短时间内讲述清楚一个完整的故事,需要的是高超的讲故事的技巧。就好像今晚老师上课说的,“三一律”的手法虽然现在已经被人们抛弃了,但是它是需要编剧技巧才能遵循的准则。《哗变》虽然不是三一律的剧作,但也是在一个军事法庭上通过激烈的辩论,讲清楚了一次哗变的经过。把这么多的情节浓缩在演员的台词当中,依靠演员的“话”来表现这幕“剧”,这不得不让人佩服编剧的手法了。《哗变》的小说曾经在上个世纪50年代获得普利策奖,人艺的这个版本是英若诚的翻译。——我最初就是冲着这个大名去看的戏。毕竟是大师,翻译得已经相当不错了,虽然不可避免地还能让人感觉到翻译腔,但已经让我基本可以忘记这是一出美国人写的戏了。 -
2007-05-14
牡丹亭上三生路
昨天看完了最后一本牡丹亭,今天还依然沉浸其中。昨天还跟我们还跟白先勇照相了,我也终于如愿献花给女主角了,我们个个真是激动得要死。白老头特别和蔼可亲,见我过来跟他照相,就很自然地把臂弯伸过来让我们挽着,可爱的老头啊~~下面开始写我的观后感了。印象对于《牡丹亭》的最初印象,是滕王阁上的一幅壁画。汤显祖似乎是江西临川人,我小学的时候去滕王阁玩,导游说这画的便是汤显祖的《牡丹亭》。整幅画笼罩在淡蓝色的梦幻般色彩中,正应着他《临川四梦》的意境。现在都过了十多年了,已经不太记得那壁画的模样,只是一片蓝,似乎有些云啊什么的在旁边缭绕,汤老先生半卧着,似乎还有杜丽娘的身姿。汤显祖被称为“中国的莎士比亚”,确实值得这个称呼。那些字字珠玑的戏文,读来简直是口吻生花。比如说那些耳熟能详的句子,什么“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之类的,应着着场景,方才咂摸出些滋味来。倘若只是单纯地看戏文,我如今怕是也不太有那个耐心看下来了。然而看戏则又不同。舞台的布景就清秀淡雅,非常有中国古典水墨画的风格,但是衣着之中却又透着精致和华丽,(尤其男女主角还总是情侣装出场),再加上他们的身段,那举手投足间流露出来的美,真是叹为观止啊。第一次看昆曲是大学的时候学校里“归去来”文化季中上演的《西厢记》。因为从小还比较喜欢看戏,所以当时也非常感兴趣。这次发现,果然昆曲是中国戏曲的鼻祖,果然江苏地处中国南北交接处,是集聚中国南北方文化灵气的地方。我们无法想象越剧里耍刀弄枪,也觉得京剧里的梁山伯祝英台不如江南的唱腔那般有缠绵悱恻的情怀。然而昆曲里面,无论是才子佳人还是帝王将相的情节,都显得这么自然流畅,颇有“浓妆淡抹总相宜”的感觉。说起京剧,我是不怎么特别喜欢的,一看见那些青衣老旦拖着极长极长的尾音咿呀个没完我都不耐烦了,只是觉得《铡美案》中“包龙图打坐在开封府上”以及后面那一串咄咄逼人的词还颇有气势,另外就是《四郎探母》里的《坐宫》一出,两人的辩论十分精彩,薛平贵故意调戏王宝钏“一马双跨到西凉”的也不错,总之就是要听快的。最喜欢的还是越剧,那唱腔教人柔肠千回百转,看来我还是喜欢南方细腻婉转的风格。然而昆曲,不但有着南方的细腻婉转,还添了些儿北方的倜傥潇洒,添了些儿几百年前带来的古雅的韵味,还能捎带着有些舞刀弄枪的功夫活儿,更是让人听了觉得余音袅袅绕梁三日而不绝了。好听得紧啊!!!古人,究竟有多开放?记得高中的时候看《西厢记》的黄梅戏,莺莺给张生留的诗是“今宵端的玉人来”,后来看原著中的词是“今宵端的云雨来”。纳闷了半天为什么黄梅戏中要改,而且由于诗前面两句中已经有“玉人”二字,重复了,改得又不好。直到后来知道“云雨”什么意思了,这才恍然大悟,惊诧得我仿佛五雷轰顶,大叹难怪宝黛二人生怕别人知道他俩看的是“淫词艳曲”。而这《牡丹亭》中,柳梦梅在杜丽娘的梦里就“很不尊重”,而杜丽娘在还魂之前也是每夜来找柳梦梅,先还把柳梦梅给尴尬了半天。再想想在文学史上留下佳话的那些故事,卓文君也好,红拂也好,哪个不是夜奔的!《聊斋志异》里面那些善良的女鬼,夜奔的也不少。但是我们也有古话说“明娶为妻奔为妾”,所以从“正统”的思想上来说,中国人是很“不齿”女性这种行为的。可是在中国古代,似乎要得到真正的爱情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是么?再说,看看易中天写的《中国的男人和女人》,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里的男子要不都是像张生那样的文弱书生,要不就是李逵那样的莽汉。(易中天说,像周瑜那样又帅又有才有多情的儒将居然都没有什么能够“戏说”的故事流传,可见中国的传统是认为英雄是不应该耽于美人的。)李逵没人敢招惹,所以只能让姑娘们“夜奔”那些书生了,是这样么?换了是今日之中国,这样的事情也算是惊世骇俗了吧,(当然也有我祖母级人物比较封建老土的原因)何况在那封建守旧禁锢人心扼杀灵魂的旧社会。死了都要爱莎士比亚只是写了为爱而死,然而汤显祖让女主角不但为爱而死,还为爱而生。碰到这个永恒的话题,可能中西方再有文化差异,在终极问题上终究是殊途同归的吧。别的话也轮不到我说,只是拾人牙慧,用汤显祖被人们用烂了的那段话作结吧。“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梦中之情,何必非真;天下岂少梦中人耶?”天下岂少梦中人耶?!你是吗? -
2007-04-25
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
今晚是在北京见老姑的最后一晚了。叫了四年“我要去上海”,老姑终于要在这个周日飞走了,去那个南方的国际大都市追随她的爱情。经历了四年辛苦的异地恋,老姑终于即将迎来新的生活。虽然说老姑去上海,我也在旁边撺掇了很久,说了很多诸如工作可以再找,碰到一个合适的人却很难得之类的话,(想当初读大学的时候我是天天跟她说,要管好自己,不要把心思全放在那上头,怎么没过多久我宣传口径全变了呢。莫非我真是老了?)现在老姑终于要走了,我却觉得既在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其实走真的就是一句话的事情,说完了,递交了辞职信,房子什么处理好了,老姑就真的要上飞机了……似乎军训的时候,老姑睡在教官的上铺唱歌和掉泪,还是昨天的事情。似乎非典的时候我们一起坐飞机逃回家,在路上第一次跟我说起LV,也是昨天的事情。似乎大二大三的时候一起每天提着水壶抱着字典上自习(水壶还曾经双双被盗),也是昨天的事情……考研的时候,似乎只有老姑坚信我是能考取的,还有知春路和五道口的很多个日日夜夜的同榻而眠……老姑,写到这里我竟然落泪。我以为我不会哭的,就好像我今天晚上跟你说的,现在科技太发达,你去那边QQ,MSN一挂,什么不跟在北京一样么。但是我真不知道为什么……今天晚上看到7号楼的时候,就心里很难过。语无伦次了。昨天晚上梦见“老妈”回到北京来了,醒来的时候就很伤感。晚上吃饭的时候我们给“老妈”打了个电话。听到她在那边说:“Cho!你烦不烦!”大半年没有人这么跟我说话了。好亲切。那一刻就有想落泪的冲动。其实老姑跟我见面机会会很多的。我也想去上海的,而且以后碰到春节回家什么的,我们要想见面,也就一两个小时的事情。会想念你的,看到《新白娘子传奇》的时候,看到烤鸭的时候,甚至看到别人擤鼻涕的时候,呵呵。会想念你的。可能不久以后我就去上海了呢。就像你说的,一起住,一起逛街。可是还有我们这么一个“家族”呢,从此“大聚”的机会,越来越少了吧?等你结婚吧……一定要幸福啊,做出了这么大的牺牲,会有回报的。where have all the flowers gone?
where the flowers gone?
where have all the young girls gone?
where did they all gone?
where have all the young men gone?
where the soldiers gone?
where have all the graveyards gone?
where have all they gone?她们已经被风吹散,散落在天涯。 -
2007-04-09
满庭芳
一树又一树开满枝头的粉嫩的樱花装点着满园秀丽的春景。柳丝拂水,沿岸的杨柳在湖边欣赏自己婀娜的倒影。一簇簇鹅黄的连翘在青绿的草坪上伸展着缱绻的枝条。更有灼灼其华的艳丽桃花,开得妩媚而陶醉。各种颜色的郁金香,璀璨得眩目。在樱花树下饕餮,偶尔有风吹过,真的会随风飘落温柔的樱花雨呢。小巧的花瓣落在香香公主的卷发上,点缀出美丽的人生。P.S.桃花开得很是自恋的样子,不禁让我想起某小孩最近又生命不息,桃花不断。 -
2007-04-02
乍暖还寒
在北京,难得看到这么蓝的天,更难得的是还飘浮着像棉花糖一样的朵朵白云。树上开始冒出绿色的新芽了,路边的玉兰花也开了。阳光照下来,枝丫的倒影显得很是妩媚。可惜还是刮着很大的风。不是那种吹面不寒的杨柳风,而是狂风,吹得我喘不过气来。不然我还真以为回到了阳春三月的江南水乡。随手翻了翻高木植子的《一个人住第五年》,画得很诙谐,但感情很真挚。有苦中作乐的共鸣,更是想家了。想想自己来北京,也是第五年了。好在并非一个人住,身边又有一群朋友,并不那么孤独寂寞吧。一趟车再加一堂课的工夫,看完了《新结婚时代》的小说。看的时候不时深呼吸一口气,感慨一番。总算是明白了人活着不可能不顾现实。或者我只想活在自己喜欢的世界里,但是现实不允许。我做了紫菜卷饭,颇能端得出去。然而我又感冒了,记得以前谁说我来着,这样哑着嗓子带着鼻音说话,比较性感? -
2007-01-22
巴巴爸爸
已经时停时歇地下了一两个星期的雨。天气阴冷而潮湿,房间里总是像傍晚到来时那样阴暗。我站在阳台上看着外面湿漉漉的天。对面的楼房上还留着雨水洗刷的痕迹,好像它刚刚哭过的样子。压抑的天气弄得我有点神经质,开始胡思乱想和猜疑不安。于是开始有点想念北京,那个每天几乎都有阳光的地方,心情也总是晴朗灿烂。最近太累,都有职业病了。比如会在想看有没有什么新韩剧的时候,我就打开浏览器径直点收藏夹里的“英国报纸”文件夹,或者在凌晨睡得迷迷糊糊地想起有个截屏没交,于是忽然从梦中惊醒。每当发现自己犯职业病的时候,就会想起上次老姑大半夜地把我叫醒,直问我她公司的annual report是不是在我这里。今天休息啦。在不开灯的房间里,把自己裹在被子里看《巴巴爸爸》。很早以前就从冬瓜那里拷过来的。法语,带着浓重鼻音的法语,很久没有听过了。而且我发现,我早忘记了巴巴爸爸是粉红色的了,而且我忘记了它会“可里可里可里巴巴变”,而且我忘记了他们有个孩子是全身黑的还带刺……这些我小时候都知道的,但我都忘记了。可能童年真的已经离我很远了……更何况雷老大她们还老说我没有童年。还看到了一个细节,巴巴妈妈头上的花环原来是巴巴爸爸第一次见她的时候摘给她的。哎,好温暖。看到热情友善乐于助人的巴巴爸爸一家人到处做好事,觉得特别温暖。这么简单的故事,无非是每天变来变去,但是就是这么动人。他们生活在远离尘嚣的乡村里,安宁又热闹,那么热爱生活,又那么充满希望。动画片里的人物都不说话,只有那带着浓重鼻音的法语画外音,好像娓娓道来的是另一个世界的一段动人故事,巴巴爸爸的出现从来不会让旁人惊讶,仿佛动画片里的这个世界从来就是有巴巴爸爸的。不知道该用什么言语来形容看巴巴爸爸的感觉。总之很感动。电脑里播放器开着,我不知道该干什么,愣着发呆,看着它一首一首歌按顺序往下放。忽然又响起了《暗涌》的前奏,不知道为什么鼻子有点酸。实在不知道是哪里能触动我,但是就是觉得有点说不清楚的感觉。大概是天气的原因,搞得我情绪受影响。所以……什么时候放晴呢? -
2006-10-14
关于《金枝欲孽》的一点想法
似乎是在大三的暑假,冬瓜和vivi每天在下铺看这部片子,为其中的勾心斗角感慨不已。那时候我沉迷韩剧(不过现在仍然沉迷),喜欢简单纯粹干净到比较弱智的情节和感情。对于她们总结出来就只有一个字——“斗”的连续剧,本身就充满了排斥。用冬瓜的话来说,我要在戏里面,第一集就给害死了。
尽管该剧口碑甚佳,我却一直没有看看的兴趣。后来潘潘在快毕业的时候看了,大呼小叫地激动不已,宣泄她丰富的感情。说里面的“斗”真是太厉害了,让她觉得自己“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暑假里湖南台放的时候,我断断续续地看了一点。忽然发现里面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丑恶,人人都利欲熏心。相反,每一个人跟别人“斗”,都有她自己的苦衷,而且竟然都不是为了自己……于是找冬瓜把碟拿了过来,前几天刚看完了。这一部戏,再怎么“斗”也罢,总是逃不过一个“情”字去。更多的却是为了亲情,等到站在爱情的面前,反而都放弃了争斗,回归到最原始最真诚的情感了。尔淳。第一个让我动容的女子。当她哭诉她和姐姐失散的故事的时候,当她把走马灯还给孙白扬的时候,当她死心塌地为徐公公奔走的时候,我真心地被她感动,所以无论她后来做过什么,我都原谅她,从来都不曾觉得她是个不择手段的人,这都是因为几乎可以称之为“愚昧”的孝心,她何尝不是受害者呢?被欺骗被利用,却还死心塌地地追随着!这样的人物,只能让人更加同情。玉莹。一开始真的很不喜欢她,觉得她自恃美貌,目中无人,而且还虚伪成性,连我最初都以为她真的不懂权术之争,后来竟然还想毒死孙白扬。可是当她望着她和母亲的画像掉泪的时候,当她把孙白扬给她写的药方紧紧揽在怀里的时候,原来最狠毒的心肠也会有最脆弱的感情。她和孙白扬,路程最为曲折,感情最为扑朔迷离,而最终的结局却最为惨烈。安茜。在奶奶去世的时候疯了一般地要把棉袄做好;当她决定要复仇的时候,她悄悄去了孔武的房间,把自己的头发缝在他的衣服里,还给他补好鞋子。我们不能不承认,在最险恶的环境里也有最真挚的感情,但最真挚的感情中也有最令人痛心的不得已。在她成为贵人以后每一次和孔武的相遇,即便是寥寥数语似乎毫无意义的对白,听来也如此让人动情。原本极讨厌如妃,尤其是她逼迫安茜对食的时候。那时觉得这女人心狠手辣,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真是蛇蝎心肠。可是当我看见她失宠后只能偷偷摸摸地去阿哥所见亲生女儿的时候,当我明白她变成这样毒辣全是因为当初皇后害她流产的时候,才知道这女子还有这样浓浓的一份母性!更有在最后钟情于孔武,却在生死关头毅然成全他与安茜的时候,才发现也许用“伟大”来形容她也不为过。但为什么她会有这样的选择?她为了权位,可以害死那么多妃嫔,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情,却选择了放弃和成全?人性何其复杂,谁都说不清楚。说起来,只有皇后一人是彻头彻尾的反面人物了?然而她却一针见血地对皇帝说,“后宫中人人奉承你,皆因为你是皇帝。只有我一个人,是真正把你当作夫君”。事实如此,真没有办法辩驳。也许她的手段是卑劣,心肠是狠毒,但是除了她,真的没有一个人不是在利用皇帝的权力为自己的利益谋算了……让我最震撼的其实是福雅,戏份不多,但是其实是我最喜欢的人物。幽居深宫,与世无争,过淡然的生活。但是为了保护亲妹妹,她服毒自尽,甚至都不能跟妹妹相认。更令人震撼的是,她长期服毒,只是因为她只有一直生病,孙白扬才会来看她,关心她,照顾她。只是为了这个,她舍弃了前程和健康的生命。也许死在他怀里,也算是偿还了她一片真挚的心意……孙白扬帮助和关心那些妃嫔,只是出于一名大夫的责任心和爱心,原本没有别的意思。然而却正是因为他的关心,让那么多的后宫女子倾心……究竟是那些妃嫔傻,还是她们可怜?也许因为从来没有人从心底真正关心过她们,所以她们才会为这样的关心动情吧。而他为什么喜欢的是玉莹呢?其实要说装模作样玩弄心机,玉莹恐怕还强于尔淳……可能就是为了她那份对母亲的感情,与他的丧母之痛产生了共鸣,爱护她帮助她,似乎可以弥补孙白扬自己对母亲的孝心吧。最初不喜欢孔武,有点鄙视他。觉得这是典型的利欲熏心,一心只想往上爬,只想出人头地。他的上进心我赞赏,他的智慧我也佩服,但他的世界观,对生活的态度,我却不能苟同。直到他遇到安茜……安茜在雪地里那一句“那你就慢慢走,我就尽量跟”,每看一次,我就掉一次眼泪。造化弄人,尽管逃出了深宫,却摆脱不了命运的捉弄,到头来还是一场空!既然注定如此,当初何必又要相逢呢?那哀婉而咏叹的女声,配上华丽却苍凉的紫禁城和满地白皑皑的积雪,让这一部从一开始就注定的悲剧荡气回肠。故事结束的时候,我想到那一句“剩下白茫茫的大地真干净”,郁结在心却说不出道不明,唯有轻叹一声,为这些命运多舛的薄命红颜扼腕叹息。 -
2006-05-22
B型血是游牧民族的后代
今天早上(现在应该是昨天了)起来的时候我一惊,说:“哎呀,忘记昨晚去看周轶君了!”痛悔不已。晚上和骆驼约好去上自习,因为后天要考文学与文化了。一进东配楼,一字排开的学生们冲着我们大喊:“欢迎光临青奕论坛周轶君专场!”吓得我往后一跳,又立刻惊喜道:“是今天吗?我以为是昨天呢!”抬脚就往楼梯上奔。骆驼把我生拉活拽地拖着:“上自习!要考试了!”我哪里还管得了这许多,头也不回拖着她就往明德厅奔。竟然刚刚开始,周轶君都还没出来,真是赶得巧。这大概也是一种缘分。已经不记得是什么时候知道周轶君这个人物的了,也已经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开始佩服她到不行的了。最近一次看到关于她的消息是上个月去洗澡的时候找垫箱子的报纸,忽然发现找出来的那期《南方周末》上新闻那一叠第一版整版都是对她的专访。今天的打扮很随意,但并不是不用心。白色小西装,牛仔裤。显得很干练的样子。很爱笑。无法想象,这个离我只有几步之遥的充满秀气和灵气的女孩,竟然在加沙经历了两年腥风血雨和枪林弹雨。周轶君1998年毕业于我院阿语系,这大概也是我觉得她很亲切,和我距离很近的原因。毕业后本来是可以去外交部的,但她选择了去新华社。在做了两年新闻稿件的编译以后,她两次申请去加沙分社,终于以自己的出色的业务,更以自己的诚心和坚决打动了领导,成为了一名战地记者。先后做过亚辛,阿拉法特,阿巴斯等人的高端访问。多次眼看着炸弹在自己身边爆炸,与死神擦肩而过。那些喷满了关于圣战和颂扬自杀性爆炸的标语的墙壁,破败的房屋和难民,爆炸后升腾的烟雾,还有每天在眼前发生的死亡和葬礼,都成为她生活的一部分。她说,后来她再拿起照相机的时候,开镜头的手都在颤抖。不是因为害怕,看了那么多,还有什么可害怕的。她是不愿意再看到这世界上还有这么多无法忍受的残酷。她曾经不出办公室,就能拍到楼下的爆炸。因为爆炸太近而显得太不真实,以致于她和他的同事还以为是打雷。更让她后怕的是一次参与亚辛的接见,如果不是当时有以色列记者在不远处,那么轰炸机就放导弹了。她拍出的照片上,亚辛脸上还有一片阴影,那就是准备空袭的战斗机。她曾经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小男孩的生命在自己相机的拍摄过程中逝去。她如此难过,甚至没有向国内发稿,就去参加了小男孩的葬礼。后来才知道,这是她房东的侄子。她去看孩子的妈妈,看着她悲伤到麻木,又忽然大哭的样子,她心酸不已,放弃了拍照。记者的专业性,还是向人性屈服。也曾经有过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在她到加沙的第四十天,她晚上工作到11点,才发现一天都没有吃饭。打开冰箱,才发现连个鸡蛋都没有。她大哭了一场,心想为什么要来这个鬼地方!然而她终于坚持了下来。因为她对这个工作的“passion”。还有父母的担心。一开始总是骗父母,说在耶路撒冷分社,因为那边社里的人多。如果那边有爆炸,就说刚好在加沙。加沙出了事,就又说在耶路撒冷。骗了半年,家里人才知道她一直在加沙。这种担心,大概是我所不能承受的。自己吃再多的苦,也就是自己的事情,自己可以想办法努力克服。但是父母的担心,大概是一定会让我动摇的。有人拿她比闾丘。她很谦虚地说,她还没有闾丘那么勇敢。我很佩服她。早就是我的偶像了。她那么亲切可爱,又那么勇敢无畏,更那么谦虚好学,以后要多多向她学习……最重要的,是找到那种passion吧。我小时候真没想过做记者,直到那年南斯拉夫的中国大使馆被炸,死了三个记者的时候,忽然觉得这个职业很刺激,也很神圣和伟大。还有看到水均益在伊拉克穿着防弹衣做的现场报道时,真的是……impressing……不然这么多年来,看了这么多新闻,怎么会只对这一个场景有如此深刻的印象。炸我们大使馆那年我是读初三,恰好写篇作文,大概是我的偶像一类的,我还写了邵云环。当时为了写作文,还说过自己想做记者。那时恐怕真想不到,如今,我真的离这个行业这么近。也真奇怪了,随意编的作文,怎么也印象这么深刻呢?也是缘分么?看来真的好多事情都是安排好了的。 -
2006-04-20
一张琴,一壶酒,一溪云(外两篇)
这是苏东坡的词里面,我最喜欢的一句。但是,好像很久没有想起。上大学以后,想到的比较多的,总是那句“心远地自偏”,总是下意识地它就从脑海里浮现出来。今天看到那位穿着东坡服的古琴演奏家的时候,心里觉得淡淡的亲切。好像想起来一些遗忘了很久的东西。学了四年英语,好像已经把中文丢了。即使是研究生考试中文史综合得了让我自己都不相信的分数,也不能换回我以前对中文那一点点的自信。古乐演奏很不错,荡涤人心的感觉。空灵而缥缈的音乐,让我觉得身上多日的污秽之气都扫干净了。甚至有点后悔自己怎么是吃过晚饭来听的演奏,似乎应当焚香沐浴更衣才是。可惜,没有节目单上的《广陵散》和《十面埋伏》。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两首古曲了。可惜,一个娃娃脸的12岁的小姑娘唱着《子夜吴歌》,她真的理解什么是“何日平胡虏,良人罢远征”的苦楚么?可惜,那朗诵的《梦游天姥吟留别》,多了几分愤懑,少了几分洒脱。多了几分激烈,少了几分怅然。可惜,那两首相和的《钗头凤》,多了几分哀怨,少了几分刻骨。当然总体还是感觉不错的。今天复试结束了,每根骨头都轻了几两。虽说本来并不担心,但是总是个事儿搁在心里。放下心里的事情之后,听一场荡涤人心的演奏,很舒心。可惜,明亮的勤学厅,不是弹奏古曲的地方。也许还是应当回到青山绿水中去,和竹林长啸一样,需要一个意境。当演奏《平沙落雁》的时候,我前面的一个男生笑道:“屁股向后平沙落雁式。”看来想起令狐大哥的,不只我一个人。------------------------------------------------今天冒着沙尘暴,和噜噜去世纪坛看了意大利文艺复兴艺术展。然而还是晚了一步,达芬奇的《女人头像》素描和马萨乔的《激动人心的圣母玛利亚》的小型祭坛画,已经提前离开了北京,回意大利去了。很遗憾很遗憾。本来可以离达芬奇如此之近,然而就这样错过了。噜噜说:“以后去巴黎卢浮宫看吧。”还好,有波提切利,有提香,还有卡拉瓦乔……看到那些熟悉的名字的时候会觉得历史和艺术如此亲切。展品是按照年代顺序排列的,可以清晰地看出那一条变化的脉络:从平面的图画到立体的透视,从对神灵的膜拜到对人类的歌颂,以及到后期向现实主义和巴洛克艺术的转型……我发现我还是喜欢看那些画得圆润细腻的人物,连衣领的蕾丝花边都那么细致。而面对那些宗教故事为题材的作品时,总会为自己所知过少而羞愧不已。大厅中间是画满了达芬奇人体解剖手稿的墙,胎儿,子宫,人体器官,肌肉骨骼……墙中间空荡荡的橱窗,本来是放《女人头像》的。而现在则空在那里,玻璃上反射出它对面的《维特鲁维人》在大厅中间旋转……很诡异恐怖的气氛。大约是受那部小说的影响吧。--------------------------------------------------------那天,在后海和她俩聚会。三个人依然如此,我跟蒋熊猫走向同一层次的两个极端,而Wendy则在中间做平衡的角色。很期待以后会是怎么样。
晚上去了后海的酒吧,蒋熊猫果然很小资。不过气氛还是不错的,但我更喜欢在湖边安静的胡同旁看夜幕笼罩下对岸的霓虹灯,听着风吹过来的时候带来的缥缈的歌声,觉得繁华和灯火是我清凉自在世界的注脚。有一对西方男女在人来人往的湖边French Kiss,在绚丽的彩灯变幻的光芒照耀下很有朦胧的浪漫的感觉。
回来我们都睡在Wendy床上, 就像一年半以前的那次一样。
不知道以后会是怎么样。
-
2006-03-23
关于《空房间》
昨天中午看了这部曾获银狮奖的影片。金基德的电影。我看韩国的电影不多,对这种题材的电影更是很少关注。以往看完文艺片,基本都一头雾水。看《空房间》的原因起初只是因为在熙,他曾经凭借此片获得25届青龙奖最佳新人奖。但是看过以后觉得这部电影还真的值得一看。我大中午地看这种片子,居然没有犯困,而且前天晚上我只睡了4小时。
在熙作为男主角,从头到尾居然没有一句台词。一句都没有。而女主角,在影片快要结束的时候,说过一句“我爱你”,除了这个也没有其他的台词。其他的配角,多多少少都有寥寥数语的台词。这是第一点让我觉得很特别的地方。
其实故事本身就很特别。住在人家的空屋里,用数码相机拍下自己与别人的屋子的合影,把别人家里坏掉的东西仔细地修好,甚至收殓别人父亲的尸体……大段大段的不带任何台词的镜头,安静甚至是沉闷地叙述着这个故事。故事很沉重,很孤独,很费解。更特别的是在熙在监狱里开始对自己的那种特殊的训练,躲在别人身后不被发现。每次被打之后,他总露出的那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更更特别的是,他出狱以后,就在镜头里消失了,但是镜头却是从他能的视野角度去拍的,配合着有人但更显得空荡荡的房间,配合清冷的背景声响,显得诡异而恐怖,直到他出现在女主角的镜子里。结尾真叫人惊叹。女主角从镜子面前转过身来,微笑着说了“我爱你”,被她的丈夫感动得一把揽在怀里。她却伸出手握住了在熙,在熙在她丈夫的身后吻她的嘴唇……
后面的一小段情节有点像男主角的恶作剧,这也是全剧里女主角唯一的一次微笑。笑得很幸福,让我充分有理由相信,这个结局,勉强也算是个团圆吧。
看不明白的地方还是有很多。比如说,贯穿整个影片的高尔夫球。开场就是高尔夫球,中间在熙打了很多次,和女主角在一起时女主角总是挡在他面前。还曾经不小心打飞了,因而打死了人。在监狱里,他打着虚拟的高尔夫,但是却因此跟人打了一架。……看完这部片子,我有种很强烈的孤独感。在熙走进的每一户人家,竟没有一家是在幸福地过日子。忽然想到,高尔夫球其实也是一个人的运动。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也会有自己对任何一个作品的不同理解,我的理解如此。
其实刚看完这部电影以后就睡觉去了,没有想那么多的。可是细细回想起来,这部电影真有点余味无穷呢。
-
2006-01-20
弘苑与青苑
回家这么多天,今天终于见到了太阳。下午从老爸办公室回来的路上,顺道去弘苑书店转了一圈。
门面变小了,里面气氛也不一样了。以前明亮却嘈杂的,现在似乎宁静内敛了一些。虽然一进门,仍然是满目的畅销书和学生辅导用书,但整个品位似乎是高了。
我径自走向文学理论那一排书架,瞥见一本《<理想国>的诗学研究》,随手抽了出来。封面上的作者名字,赫然是:王柯平。
似曾相识啊?师大的老师?
看看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想起来了,是二外的老师。这也忒巧了点,随手啊!
旁边插着一本陆谷孙的莎学研究。
上楼去看看外语类的工具书。居然还有Le Robert,商务印书馆出的。这书店挺强啊,刮目相看。我从来不指望在南昌的小书店里能找到它的,即使是在北京的书店里,似乎也很少看到呢。
让我想起青苑来。那个书店是很有品位的,就我个人看来,不比万胜书园和风入松差。以前就在我家院子对面,隔一条马路。现在搬了,得从立交桥下面穿过去才能看到它低调的门楣。搬迁以后我只去过一次,似乎是去年寒假和珞宝、姚熊熊一起去的,印象已不太深刻,只记得书店面积大了,两层。一层飘着新书的墨香;二层全部是古籍。
记忆中的还是以前那个青苑。我真不知道投了多少钱进去呢。虽然书店面积小,而且也有近一半的面积给什么四六级的辅导书给占了,但其他的书却是难得的好。尽管书店里阴暗昏黄的灯光叫人觉得有些压抑,然而似乎正是这样的寂静才让我静下心来,抛开杂念,慢慢地挑拣我中意的书吧。
我买书是很挑剔的。除了看内容,看作者,还看出版社,看第几版第几次印刷。爱死了三联的书,每次进书店,都直奔三联专柜。买名著,喜欢人民文学出版社的;买古籍,要中华书局的,或者上海古籍出版社的;买文艺理论,总会多看看是不是北大、清华、复旦这些名校的出版社出的;外语类图书,则必然是外研社,要不干脆就是原版图书。而且要买较早前出版的版本,不少名著的封面被重新装帧一番,冠以“大学生必读书目”等名,看都不要看第二眼……有时候买到了合意的书,却没有买到合意的版本,恨不得再重新去买一本来。
扯远了,再回到青苑的话题上来。
记得高三那年,我和珞宝有一次复习得累了,就到这里来看书。我站在书店里整整一个下午,看完了《小王子》。没有觉得累,没有觉得灯光昏暗,没有听到店外车流的声音。
在我快看完的时候,珞宝凑过来说:“快看完啦?嗯,小王子后来死啦。”
我震惊地从书里抬起头来,盯着她好一会儿。不记得当时说了什么,只记得当时心里被狠狠地锤了一下。
看完了。我们回去的路上,我一直拉着她问:“他没有死吧?他只是回他的星球去了。他没有死,对不对?他没有死……”
她笑道,随便你怎么理解。
然后又问:“你觉得感动吗?”
我有点尴尬,说:“嗯……还好吧,有点。”
她叹了口气说:“我很小的时候看这个故事的。当时非常非常感动……这个故事,当你觉得不那么感动的时候,说明你已经老了。”
已经老了?……
-
2005-11-20
Sun
不知道为什么,今天忽然想说说。我自己是太阳星座在狮子,月亮星座在双鱼的。星座里说,太阳是你外表的样子,月亮是你内心的世界。有点准的吧。双鱼是挺重感情的,但是狮子要面子,所以不爱表达。好在今天说的这几个,可能都不会看到这里来的吧,所以就肆无忌惮了,呵呵。首先想到的自然是Sun了。我一进初中,第一个记住的就是她的名字,因为跟当时还挺红的一个歌手重了。后来她就坐在我前面了,长长的头发扎成一个马尾。语文课代表,看过去很文静又很俏皮。跟她开始亲密是在将近一个学期过去时。记得那是1997年的一月,一个天气阴沉的下午。我们站在那栋附中最古老的楼,(有点像二外的2号楼的样子)二层,看着下面一个紫色的身影打篮球。现在那一片都已经拆了,在我们上高中时就已经只存在于我的记忆里了。她当时那句玩笑话,却一如昨日那般的清晰。她故作深沉地反复说:“我等的人,他还没有上来,他还没有上来……他不会上来了。”说得我很莫名其妙地觉得好笑。那天后来我们去了一个同学家附近玩,回来的路上分享了很多那个年龄女生之间的话题。具体说了些什么,真的已经模糊得就像那天的天气,阴暗而昏黄。然而她温柔灿烂的笑点亮了马路的黄昏。大概我喜欢看人笑,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吧。我们当时站在附中门口的地道口就像几百年没有说过话一样地往外倒。现在我们在一起还是这样,唧唧喳喳地没完。转眼间我跟她认识都快10年了,真是弹指一挥间啊。那时候我跟她一样高,也一样瘦。后来她的体重在小幅上升后就下降到80斤左右,愣是上不去了。每天她妈妈给她炖鸡汤啊烧鹿茸啊的补,还带她去做什么肝功能检查啊,就是没用,现在还是瘦削得只能用skinny来形容了。在我日益变得白白胖胖的岁月里,她天天叫着要增肥,真是能把人给气死啊。Sun极自恋。最爱问别人:“你觉得我漂亮吗?”女生一般都会说漂亮。对方若是男生,若有丝毫犹豫或敷衍,她必然拳脚相加。Sun爱死了照大头贴,她说可以把自己的Pose摆漂亮了再照。给我写信,信里也贴大头贴,夹照片。信末尾署名是“爱你的美女”。然后就是狂爱用手机自拍,拍完了用彩信发给我,说:“快看美女!”有一回寒假回家,我们聊天聊得好好的,她忽然一转头问小黄:“我好久没问过你啦,我漂亮吗?”小黄晕,说:“漂亮啊漂亮啊……”她顾影自怜地长叹一声,道,“唉,就是啊,我这么漂亮,怎么没有人追呢???”我和小黄齐晕……不过话又说回来,可能是因为女人因可爱而美丽吧,我始终觉得,Sun就是挺漂亮的~~再胖点就更好了。我拿她的照片给同学看,她灿烂的笑,俏皮的眼神,小巧的模样,确实是甜美可爱,逗人喜欢。Sun又极花痴。自从2000年悉尼奥运以后就称田亮为“我老公”,叫得亲热又自然,令人绝倒。每天走过田亮的广告灯箱就跟他打招呼。她毫不脸红地跟我说,她要是见到田亮,一定要亲他一下。后来又喜欢上周杰伦,(明明是我先跟她说我喜欢的啊)她又一口一个“我们家杰伦”,听得我郁闷不已。有一天居然跟我发短信说,梦见周杰伦把侯佩岑给甩了,做她男朋友!还说,醒来后发现是个梦,真是好伤心哦。她一看我手机里的贝克汉姆,尖叫不已,大喊:“你怎么不发给我??我最喜欢帅哥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说:“你这么花痴,不觉得对不起你男朋友么?”她丝毫不以为意,还常常得意地说起他们的恋爱史,说他“纯粹是给我骗到手的”,眉梢眼角真是顾盼生姿啊。Sun还极嗲。不熟悉她的人恐怕会给她嗲出一身鸡皮疙瘩,然而我给她嗲了这么多年,早已产生抗体了。她声音本来就柔和,一嗲起来,真是让人骨头都酥了。正是那句话,雪狮子向火,不觉都化去也。不过她平时说起话来还是干脆利落的,嗲要用在需要嗲的地方。有时候我们笑她野蛮,她说:“我野蛮吗?我哪里野蛮了啊?你说啊!我哪里野蛮了啊?我一点都不野蛮嘛!”一边用她的嗲来反驳,一边用她的野蛮动作进行攻击,比如拽着我们拼命晃之类,如果是男生就难逃拳脚之灾了~~我很少见Sun哭。她是个很开心的人,每天都笑眯眯的,即使是有什么烦恼,也转身就忘记了。但是Sun很重感情。一次见她哭,是因为跟她妈妈吵架,对着我掉眼泪,说觉得自己很不对。一次是我们老师不教我们了,去深圳教书了。就这两次,真的再想不起来她哭的时候了。倒是记得我有好几次哭着趴在她瘦削的肩膀上,觉得她真是义气啊!高一的时候我和她是隔壁班,她三班我四班。每天课间我们就在两个班之间瞎串,都把隔壁班的人认全了。开运动会时我们也坐在看台上两个班的分界处。她给我写贺卡:高一(3)班ZD收,高一(4)班SY寄。我都笑得不行了。后来我们就说我们真是“不三不四”啊……高二以后文理分科,我们就从隔壁变成了楼上楼下。学习忙,也顾不上联络感情,但是我们还是会经常串串。现在我们又是南北之隔了,一年就见两三回。好在高科技发达,还能发个短信什么的。但自从她“骗”到了个男朋友以后,联系也不如以前了……but I'm sure that I'm important in her heart, and... vice versa. -
2005-09-18
跨越阿尔卑斯的拿破仑(外一篇)
中国美术馆。中法文化年闭幕系列展出的倒数第二天。
走进三层展厅,“跨越阿尔卑斯的拿破仑”。墙壁正中央悬挂的就是这幅凡尔赛宫馆藏油画,Jacque-louis David作品。骏马前蹄腾空,仰天长啸,仿佛受惊而退,而马背上那位法兰西未来的皇帝,神情镇定自若,目光坚定高傲。戎装的拿破仑,鲜红的战袍随狂风飞扬,而他身后是昏黑的山脉与天空,与他光辉的形象形成鲜明对比。恰在这阴暗的背景反衬下,他显得英气勃勃,踌躇满志而又气势凌人,极具领袖气质。左手紧握缰绳,牢牢控制住受惊的坐驾,而高举的右手指向前方,意气风发地发号施令,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在指点江山。我仿佛穿越时空,来到了大革命时期暴风骤雨中的法国,听到了炮火的轰鸣,仿佛看到了追随他的千军万马,还看到那漫天的炮火,如同为他的胜利欢呼的礼炮和烟花,在天际放出灿烂的光彩,映红了昏暗的天空和血流成河的土地。
呆呆地看了不知道有多久,陷入对英雄的深深崇拜,更崇拜这艺术家将这一英雄的形象表现得如此鲜明,以至于这瞬间的灿烂成为永垂不朽的经典。历史书上那黑白的拿破仑跨越阿尔卑斯,已经让我对他产生莫名的仰慕,印象尤其深刻。而如今看到这色彩鲜艳的红色战袍,怎能不让我为之心旌神摇!(而那时,又何曾想到今日竟有此机缘得一睹真迹的风采呢!)
在展厅里,看了关于拿破仑加冕及加冕图创作前后的纪录片。记得初中时,同学指着画中的约瑟芬说:“怎么把拿破仑画得像个女的?”那时我也纳闷,即使是像中国古代有把男子女性化的倾向,那也不该让他这样温和驯服,所以常常会怀疑那两个主角的身份到底如何。那时年少无知,恐怕怎样也想象不到他竟然会自己给自己加冕,反而觉得大卫把他画得女性化都比这个说法更让能我接受。
所以他是拿破仑,惊世骇俗的拿破仑。
相比加冕图的志得意满,威严震慑,我更倾倒于他在跨越阿尔卑斯中的表现出的不可一世,所向披靡。临走之前,忍不住又转回来再看了好一会儿。与其说是欣赏,不如说是瞻仰,是致敬,是……WORSHIP。
P.S.买了一张海报回来贴在床头,于是我左边是灵秀的奥黛丽赫本,正前方是威武的拿破仑。
参观展览后记:仲夏法兰西同时的展出内容除了“从波拿巴到拿破仑”以外,还有“法国版画400年”,“摄影师眼中的巴黎”,及法国时装展。无法忘记那幅摄影:两道划破天际的闪电定格在艾菲尔铁塔远处,永不消逝了。也难以忘怀拿奢华富丽璀璨绚烂繁复的法国时装。总算,看了一场中法文化年的展览;总算,让自己少了点遗憾。
---------------------------------------------------------------------
今天是中秋节,又是周日。在王府井的天主教堂前,看见好几对新人在拍摄婚纱照。一时兴起,穿过了门前小广场,走到了教堂门前,想去求一本圣经。大门紧闭,然而里面有隐约的声音传出:“……你是否愿意和XXX结为夫妇……”神父说。“我愿意。“短暂的安静过后,教堂里传出了一阵掌声,并不是热烈的,但是却是温和而真挚的。然后我重新走过广场,那几对新人仍然在艳阳下灿烂地微笑,背后是庄严的天主教堂,再后面是蔚蓝的天空,晴朗,没有一片云。小广场上花团锦簇,在阳光下绽放得绚烂而生气勃勃。洁白的大理石雕像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整个教堂在商业区内显得那么绝世而独立,卓越不群。是因为沐浴了圣光么?








